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员工心理健康EAP培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
根据我行员工心理健康EAP培训项目工作需要,我行开展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员工心理健康EAP项目,现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员工心理健康EAP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
1.1 采购需求:
本次拟采购北京分行员工心理健康EAP培训项目,主要内容包括:为员工个人提供心理健康EAP培训、咨询、集体课程、一对一及反馈等。
1.1.1参训对象:分行全体员工。
1.1.2培训时间:计划5月启动项目,至次年5月完成培训。
1.1.3培训地点:据实际培训需求,由供应商与分行协商挑选合适的培训场地开展相关培训。
1.2 服务需求:
1.2.1方案策划:对项目进行整体性的方案制定与策划,确保方案科学合理,能够达到通过系统化的心理健康培训,帮助员工掌握心理健康知识、应对压力与情绪问题的技巧的培训目标。
1.2.2人员支持:培训全程均需安排2名以上老师跟班进行项目运营服务,培训进行中全程进行现场支持。
1.2.3运营要求:配合开展培训前的线上宣传,营造学习氛围;培训过程中全程,做好促学领学,根据要求,配合开展现场支持。
1.2.4物料准备:按照上述培训项目内容需求包含但不限于课程道具等物料。
1.2.5宣传要求:培训项目设计项目口号等宣传元素,培训前制作提供培训预告宣传海报、培训期间负责拍摄现场照片、培训结束后撰写提供一篇符合要求的微信宣传推送、一段Vlog培训宣传。
1.2.6安全保障:现场支持人员应负责培训期间学员、讲师的各项安全事宜。
1.3 供应商资质要求:
1.3.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织,成立三年以上,经营正常,可稳定提供服务,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。
1.3.2近三年(2023年1月1日至今)具备≥6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【同类项目指为国有大行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员工提升培训的相关经验业绩】。
二、报名要求
2.1 依法成立,为存续、在营、开业、在册、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。
2.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,若中标本项目,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。
2.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。
2.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。
2.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。
2.6 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列入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、未被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”、未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列入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”、未被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列入网站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”,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/退出期内。
2.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,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、行政许可、专业资质等证照。
2.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。
三、报名方式
采购部门联系人:
李老师,联系电话:010-59886666-101076
联系时间: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-17:00(其他时间请勿打扰)。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,请先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(https://cg.cib.com.cn/)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。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,通过首页“采购管理”—“供应商寻源”—“待报名列表”中找到本次项目,点击“报名”即可参与。
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、技术要求、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,若有请将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lizhida@cib.com.cn邮箱,相关意见本行接收后将不再另行回复。邮件及材料请标明:《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员工心理健康EAP培训项目项目》需求意见或建议-公司名称(全称)。
报名注意事项:
1.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四项:
材料1: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员工心理健康培训项目》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-公司名称(全称)
材料2: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员工心理健康培训项目信息收集表
材料3:承诺函
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本公告附件,提交材料1-2无需加盖公司(单位)公章。材料3需加盖公司(单位)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。材料1-3请仅上传一份文件,拆分上传多份文件视为无效应答。
2.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: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员工心理健康培训项目》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-公司名称(全称)。请仅发送一封邮件,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。
3.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20M。(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2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,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)
1.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、有合作意向、符合资格要求、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。
2.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,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。若需后续对接,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;未予联系的报名者,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。
3.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。
4.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如提供虚假材料,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。
5.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,请及时与我行联系。
五、征集时间
注意: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:2026-04-29 18:21;寻源截止时间:2026-05-11 17:30;